近日,乔治敦大学法学院宣布该学校欢迎七名杰出的法律学者和老师加入了乔治敦法学院。准备申请该学校的同学,随着托普仕老师详细了解一下。
1.乔什·查菲兹(Josh Chafetz)
乔什·查菲兹(Josh Chafetz)在康奈尔法学院(Cornell Law School)工作了十二年后来到乔治敦。他的研究兴趣包括结构宪法,美国和英国的宪法历史,立法和立法程序,美国政治发展以及法律与政治的交汇处。他是两本书的作者,《国会宪法:立法机构和三权分立》(2017年)和《民主特权的少数人:英美宪法中的立法特权和民主规范》(2007年)。他是《立法与法规的案例和材料:法规与公共政策的创制》(这是立法方面的主要案例)的联合编辑(与小威廉·N·埃斯克里奇,伊丽莎白·加勒特和詹姆斯·布鲁德尼一起)。他的著作发表在法律期刊和大众媒体上。
Chafetz拥有耶鲁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牛津大学的政治学博士学位(他曾在罗德大学学习过)和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法学院毕业后,他为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吉多·卡拉布雷西法官(Guido Calabresi)担任书记员。
2.Eun Hee Han(L'07)
Eun Hee Han(L'07)从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返回乔治敦法学院( Georgetown Law ),在那里她教授了第一年的法律研究和写作,并指导了高级写作课程。她之前曾在布鲁克林法学院教授法律研究和写作,并为国际法学硕士开设课程。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和乔治敦法学院的学生。在授课之前,Han曾在Standards,Inc.的认证财务规划师委员会担任顾问,并在Greenberg Traurig,LLP担任律师。她的学术领域包括跨文化交流以及语言,文化和法律的交汇处,她还是AALS LWRR多样性委员会和《亚洲法律教育杂志》编辑委员会的联席主席。
除了获得乔治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以外,她还曾是法律研究员和《乔治敦性别与法律杂志》的编辑,此外,她还获得了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和MPP学位。
3.蒂芙尼·杰弗斯(Tiffany Jeffers)
蒂芙尼·杰弗斯(Tiffany Jeffers)过去三年在母校宾夕法尼亚州立狄金森法律学院(Penn State Dickinson Law)教授法律写作。在成为专职教授之前,她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县担任助理州检察官超过七年,她的经验包括在少年部担任高级审判律师。她还在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担任了一年的司法书记员。在乔治敦法学院,她将教授法律实务。
除了获得宾州州立狄金森法律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外,杰弗斯还拥有斯佩尔曼学院政治学和政府学士学位。
4.雪莉·李·基恩(Sherri Lee Keene)
雪莉·李·基恩(Sherri Lee Keene)曾任马里兰大学凯里法学院法律写作计划的教授兼主任。她还曾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任法律写作教授,并在2017-18学年期间访问了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她先前的经验包括为马里兰州联邦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担任律师诉讼,在纽约市的Paul,Weiss,Rifkind,Wharton&Garrison担任诉讼律师,并在美国担任民事审判律师。华盛顿特区民事司司法部。她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法律倡导,刑法,心理学和法学院改革,她还是同行评议期刊《法律交流与修辞:JALWD》的编辑。
Keene拥有Spelman学院的文学学士学位和纽约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法学院毕业后,她立即为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吉尔斯(James T. Giles)担任文书。
5.罗宾·伦哈特(Robin A. Lenhardt,法学硕士,04年毕业)
罗宾·伦哈特(Robin A. Lenhardt,法学硕士,04年毕业)是福特汉姆法学院种族,法律与正义中心的法学教授兼系主任,还曾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乔治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任教、芝加哥法学院。伦哈特的奖学金主要集中在种族,家庭和公民身份方面。她是即将出版的《重要种族审判:美国关于种族与法律的观点》一书的共同编辑。在进入法律学术界之前,Lenhardt曾在威尔默,卡特勒和皮克林的华盛顿特区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在斯卡登基金会奖学金期间担任国家民权律师委员会的律师,并在美国担任律师顾问。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
Lenhardt拥有布朗大学的英语文学学士学位;哈佛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哈佛大学约翰·肯尼迪政府学院的MPA;和法学硕士 来自乔治敦法律。她还担任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和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休·鲍恩斯(Hugh Bownes)的文书。
6.迈克尔·S·帕多(Michael S. Pardo)
迈克尔·S·帕多(Michael S. Pardo)曾在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亨利·厄普森·西姆斯(Henry Upson Sims)教授,法学院跨学科法律研究计划的创始人兼联合主任。他的教学和学术领域涉及证据,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哲学和神经科学,他目前的研究重点是与证据,程序和法律证明有关的哲学问题。他撰写了两本书:“证据的分析方法”(第六版)和“思想,大脑与法律”,并撰写了五十多篇文章,论文和书籍章节。他还曾担任美国法学院协会证据科主席。
Pardo拥有伊利诺伊州卫斯理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和西北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7.凯文·托比亚(Kevin Tobia)
凯文·托比亚(Kevin Tobia)在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教授法律哲学,并在合同,侵权,健康法和生物伦理学以及法律和经济学等课程的教学中提供了协助。Tobia在其奖学金中,运用哲学,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等方法研究核心法律概念的特征,以期阐明法律与法治人民之间的关系。他经常与来自乔治敦和国外的学者合作,担任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法律与经济中心的研究会员,并与实验法学跨文化研究交流合作。
Tobia拥有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哲学,数学和认知科学学士学位;菲尔 不同于牛津大学的Ertegun学者;以及法学博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有别于耶鲁。他被耶鲁大学法学院的费利克斯·科恩(Felix S. Cohen)授予法律哲学奖,并被AALS法理学部门授予“未来承诺奖”,以表彰其法律哲学方面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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